因不满新房质量 状告开发商 要求返还购房款及支付赔偿金———
卧室墙体渗水,客厅局部发霉,卫生间地面及墙面瓷砖脱落……在公证人员摄制的录像中,演员刘孜的家简直可以用“一片狼藉”来形容。
为此,刘孜将所购房屋的开发商北京世纪春天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退房,并返还购房款及支付赔偿金共计240万余元。昨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当我带着父母走进新房时,我完全傻了,难道这就是我给父母买的新房?”在法庭上,尽管有律师在身旁“助阵”,刘孜还是情绪激动地表达着自己的感受。
据了解,2003年8月,刘孜购买了由北京世纪春天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并预售的精装修商品房一套,房子总价200多万元。今年1月9日,在开发商规定的交房验收期内,刘孜发现房屋基础设施存在多处质量问题。此后,开发商先后4次对房屋进行了维修,但问题仍未解决。
看完这段录像后,开发商的代理律师认为“刘孜的起诉没有道理”,“房屋是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出售的。录像中反映的情况不排除是刘孜自己聘请的外来施工队造成的”。
庭审后,身穿白色无袖t恤的刘孜告诉记者,她一定要将官司进行到底:“这次购房让我身心俱疲,诉诸法律是我唯一的选择,就算是当秋菊,我也要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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