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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第三污染时期 室内空气污染该找谁说理

    访问: 室内环境案例 来源: 2009-08-05收藏本页 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
    业内专家认为,现代人正进入以“室内空气污染”为标志的第三污染时期。如若在室内空气质量较差的环境中生活,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极大。

      案例:

      北京某小区的张先生乔迁新居没多久,便愁云密布。几周前,张先生与怀孕三个多月 

    的爱人欣喜地搬进了装修完毕的新两居,虽说屋内有一定的装修异味,但年轻的小夫妻俩没有在意。后,张先生的岳母为照顾怀孕的女儿,从外地前来与其同住。岳母认为,室内的味道将影响胎儿的发育,不适合居住。张先生找到装修公司要求解决房屋内的异味,但装修公司声称没有办法。张先生无奈的情况下要求装修公司给予赔偿,但被拒绝。

      律师点评:

      北京正则律师事务所的苏仁再律师认为张先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张先生的房屋装修问题,目前处理上是有法律依据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制定的我国第一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为消费者解决自己的污染难题提供了有力武器。《标准》引入室内空气质量概念,明确提出“室内空气应无毒、无害、无异常嗅味”的要求。其中规定的控制项目不仅有化学性污染,还有物理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污染。化学性污染物质中不仅有人们熟悉的甲醛、苯、氨、氡等污染物质,还有可吸入颗粒物等13项化学性污染物质。因此,张先生可以请专业部门根据该标准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评测。如果评测没达标,张先生可以据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装修公司对张先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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