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中涂协会长孙莲英提到环保部、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正在研究“要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溶剂型涂料增收消费税”之后,有关“油漆税”的话题便在行业内持续发酵,甚至“煞有其事”——类似于“油漆消费税将引发大洗牌”“油漆税引发大地震”这样的标题不绝于网络——说得好像已是既定事实一样。
事实上,除了孙莲英所说的那句话之外,并没有发现更多的相关信息源;哪怕是分析孙莲英的表述,我们也很难得出“油漆税即将出台”的结论。“正在研究”的用语表明,这充其量只是一个想法,其可行性如何目前尚无结论。
而且,对于“产能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溶剂型涂料”这个对象,业界亦鲜有研究。事实上,进入这一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涂料产品并不多,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中,包含“涂料”字眼的仅有“新建溶剂型涂料(不包括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溶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饰面型防火涂料、电缆防火涂料”这些语句。
由此可以看出,“正在研究”的“油漆税”的适用对象,并非所有的溶剂型涂料,而仅仅是那些新建的溶剂型涂料及生产工艺,以及部分粉末涂料和防火涂料。如果只是对这些对象征收“油漆税”,就很难引发行业的“大洗牌”或者“大地震”。
哪怕“油漆税”未来真的不可避免,但至少近期内都难以出台。增加一个税种并非简单的事,其中涉及诸多法定程序。而所谓的“油漆税”目前充其量只是处于“提出想法并研究”阶段,哪怕一切顺利,最终出台尚需时日。孙莲英还提到“预计给涂料企业2-3年的调整时间”,这至少是出台之后的事情了,而非现在需要企业着手开展的。
然而业内人士多有“听风就是雨”的习惯,让“油漆税”的概念一出便演变成行业“大洗牌”的假想,甚至造成业界恐慌。诚然大部分人所遵循的“限制油性漆、推动水性漆”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一个不容忽视的情况是,目前在中国涂料行业中,油性漆产品跟水性漆产品之间的差距仍客观存在,且比较明显。水性漆生产技艺的未成熟、成本的高企给油性漆的存在提供了空间。
这种情况下哪怕马上出台一个具有高度约束力的针对油性漆的“油漆税”,恐怕也无法起到很好的推动水性漆发展的作用。反而需要担心的是,政策层面的激进会否带给行业的不适应状况,一方面压缩传统涂料企业的利润,另一方面在水性漆技术还不过关的背景下拉低涂料产品的性价比。
因此,与其渲染还很遥远甚至可能没有结果的“油漆税”的作用,还不如踏踏实实地向行业灌输环保的理念。政策层面的限制或禁止必然需要肯定,但那也只是一种来自外界的压力;真正能够改变涂料行业发展格局的,还需要内生动力的驱动,也即市场的作用。【微信公众号“一起环保涂料网”,关注有礼,扫码送百万商机!一起环保涂料网交流群: 9252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