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明丽宣布纪律聆讯结果,上市委员会已裁定公司及董事并无违反上市规则第13.09(1)条,并决定不会对公司及董事施加任何制裁或给予指示。
今年3月,联交所上市(纪律)委员会秘书发出函件,指公司於截至2012年3月底止年度亏损,因未能尽快刊发公布通知股东及市场有关预期,建议对公司采取若干纪律处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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