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与控股股东德豪润达的争夺进入激烈阶段。11日,雷士照明临时首席执行官王冬雷表示,目前关于罢免吴长江首席执行官职务的法律程序已全部走完,但受吴长江的阻拦,雷士照明旗下的重庆工厂至今仍处于停滞阶段。
作为雷士的董事长以及罢免吴长江的提议者,王冬雷昨日表示,吴长江在担任雷士照明首席执行官期间,在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代表雷士照明与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恩维西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山圣地爱司照明有限责任公司各签署一份许可协议,授予三家公司为期20年的雷士品牌使用权利。
根据王冬雷提供的资料显示,吴长江的亲戚在上述三家公司中均持有近半股权,吴长江此举涉嫌通过关联交易在销售端转移公司利润。王冬雷称,吴长江之所以会有如此不当行为是因为他在澳门巨赌,欠下4亿元赌债,每个月利息超过1000万元,所以要靠转移公司利润来偿还赌债。现场,王冬雷还向媒体播放了吴长江欠债录音。
继2012年与阎焱的“雷士风波”之后,吴长江第二次被自己创办的雷士照明请出成为此次事件的导火索。上周五,雷士发布公告称,因吴长江的不当行为,董事会一致通过罢免他的首席执行官职务,由王冬雷暂任。
事实上,雷士照明与德豪润达近日的冲突背后,与雷士照明内部各种复杂结构也有很大关系,反映的是雷士照明家族企业的特质。雷士照明遍布全国的36个运营中心、3000家专卖店构筑了雷士的渠道优势, 但几乎全权由吴长江控制的运营中心一直在雷士上市公司“体外”,让入主雷士品牌的德豪润达意识到此举危害。
今年7月,雷士照明公告称,吴长江全面退出附属公司董事会,且旗下11家附属公司董事会“大换血”,由德豪润达、施耐德和软银赛富代表接替,雷士照明指出,此举有利于战略贯彻执行,也符合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
不过目前,吴长江抵制了董事会的决议,德豪润达接手雷士照明重庆工厂并不顺利,其派出的公司管理层被吴长江驱逐,现住在宾馆。
而11日下午,吴长江和王冬雷双方更是分别在重庆和北京召开发布会进行隔空对战,双方互指对方存在关联交易,违规触及底线。王冬雷甚至曝出吴长江欠下4亿元赌债,天天被人追着跑,并在发布会现场播放了相关录音。吴长江则认为,他救了德豪,对王冬雷声称“出来混是要还的”。 详情如下:
雷士照明再现“控制权”争夺战
吴长江和王冬雷隔空对垒
雷士照明两年后再度上演“控制权”争夺战引发关注。8月8日,雷士照明发布公告称,董事会通过决议罢免吴长江的首席执行官(CEO)职务,由董事长王冬雷接替,同时被罢免的还有副总裁吴长勇、穆宇以及王明华。
日前网上更是曝光一段双方矛盾冲突引发的打人视频。视频中有人指认是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带人打伤了吴长江的助理和司机。而10日从雷士照明内部人士处获悉,上述视频和指认均属实。
11日下午,刚刚被罢免的雷士照明CEO吴长江也在重庆召开新闻发布会,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作为雷士照明创始人的吴长江表示,“迫不得已和大家见面,心情很沉重,一直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当时引入德豪是朋友介绍,两人之间一拍即合,但也签了协议,双方的义务、责任、权利,界定的清清楚楚。后来慢慢事实证明,王冬雷不按照这个执行,他喜欢越权,不断的越权管理,引起我们管理层极大不满。”
同在11日下午相隔一个小时时间,王冬雷也在北京举行了新闻发布会。雷士照明现任董事长、德豪润达公司董事长王冬雷和独立非执行董事魏宏熊出席了发布会。王冬雷11日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舆论把董事会与吴长江的雷士控制权之争,甚至比喻成2012年阎吴之争的翻版,这是误读了,“非正常关联交易,以及利益输送,并非雷士内部的个人争夺,而是董事会依法应尽的职责和业务。”
王冬雷称,董事会的决议在法制的条件下必须被得到执行,否则这不是一个法制的社会,“罢免程序已经完成了,在港交所也可以看到这个法律程序已经完成了,吴长江非法继续占有公司是违法的。”
双方互曝对方存在关联交易 称对方违规触犯了底线
对于罢免吴长江的原因,公告称,吴长江有若干不当的行为。特别是吴长江最近告知董事会多数成员,其于2012年代表公司附属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雷士照明、重庆恩维西实业以及中山圣地爱司照明公司(以下称三家公司)各签署一份许可协议,授予三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的权利,为期20年。而董事会多数成员并不知道此事,且董事会亦没有批准和授权。
王冬雷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时与吴长江合作的时候只是考虑到雷士照明与德豪润达两家公司在商业上的极强的互补性,以及在LED变革领域强强联合使两家上市公司都做大做强,在商业模型设计上他和吴长江进行了高度的利益捆绑,而且吴长江答应了再不做关联交易,“但是事实上吴长江没有或者从来不想按上市公司规则出牌,不断的扩大关联交易,一次又一次冲撞上市公司底线,使董事会忍无可忍。”
魏宏雄补充表示,在他看来德豪润达跟雷士照明任何交易都属于关联交易,一般关联交易是属于董事会做出决议的,重大的关联交易是需要提交到股东大会表决,无论是股东会或者是董事会表决的时候关联方是无权做表决的,在法律上不存在德豪润达侵犯雷士的权利,根据当时董事会的决议记录可以看到,当时为了发挥双方优势互补作用,两个产品线进行分割,董事会在此次决议表决的时候,王冬雷先生及德豪润达相关代表方没有表决权,表决了雷士照明董事会包括吴长江先生在内的有表决权的都投入赞同票,作为经理层吴长江、穆宇应该做出决议。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一起环保灯具网”;关注有礼,扫码送百万商机!一起环保灯具网QQ群:1064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