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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车内污染诉讼案例

    访问: 室内环境案例 来源: 2009-08-05收藏本页 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
    凯越“车内污染案”再开庭 车内污染谁说了算》

     “我们问对方律师,上海通用与美国通用关于车内环境,是不是执行同一标准。对方律师回避了这个问题。”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说。2005年3月8日上午10时,一场关于车内环境引起的纠纷案,在虹桥路1200号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 

      开庭的双方分别是3岁的自然人朱成(为保护当事人,此系化名)和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据说,经过紧张的法庭答辩,并没有马上得出结果。法院方面表示出于慎重,将对案件进行重新鉴定。这一备受关注的案件,仍没有划上句号。 

      幼童状告上海通用 

      原告方诉称:2004年3月1日,朱成的祖父朱云鹤(化名)购买了一辆别克凯越(型号sgm718lsat)。车买回家后,朱的家人就发觉车内有浓烈的异味,开车时眼睛有刺痛、流泪的现象,时间稍长就会轻度眩晕。2001年12月出生的朱成好奇心重,经常乘坐该车或在车内玩耍。不料,3月下旬,朱成便出现了“异样”,颈部淋巴结呈现莫名肿大。后经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确诊,朱成不幸患上了“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后经医生的询问建议,朱云鹤突然想起自己的别克凯越轿车可能是罪魁祸首。 

      5月20日和6月22日,朱云鹤先后委托上海市室内装潢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浦东北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自己的凯越车进行了室内空气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参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该车内甲醛超标1.5倍,含tvoc量(即总挥发性有机物简称,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综合指数,长期在高浓度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作环境中可导致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肝、肾和血液中毒)超标6倍。朱云鹤就此与上海通用公司进行诉前调解,但两次交涉未果,朱云鹤一怒之下,把上海通用告上了法庭。 

      首度诉请被驳回 

      2004年8月26日、12月16日上午10时,浦东法院金桥法庭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上海通用代理人、康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伍海群认为,朱云鹤仅凭检测报告认为致病原因是别克凯越造成的结论,“未免牵强和草率”。 

      伍海群解释说,公司生产的车辆通过了国家强制认证体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根本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而且车内环境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复杂环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并不适合作为汽车车内空气质量的参考标准。“朱成身患疾病与他们生产的车辆不存在因果关系。” 

      对此,朱成代理人吴冬律师认为,即使朱成损伤与车内有害气体无直接因果关系,因为有毒物质超标,也应该存在间接的因果关系。而通用代理人则对专家咨询意见没有异议。经过短暂的休庭合议后,12月16日11时15分,法院当庭宣判,驳回幼童的所有诉请。宣判后,朱云鹤表示不服,将会提起上诉。 

      专家意见截然相反 

      2004年11月30日,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下,上海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委托血液病学专家欧阳仁荣、谢毅、周柱,职业病学专家周艳琴、朱素蓉五位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在华亭路44号第一会议室做出专家咨询意见。专家“进行全面讨论后”认为: 

      有机溶剂的化学毒性引起白血病,苯列首位,而在本案中两次测定苯的含量均低于检测所引用的标准。苯致急性白血病的发病需要一个时间过程,而患儿在购车短期内发生急性高危型淋巴细胞性白血病,不符合病理学演变的特性。依据现有的检测结果,就患儿的白血病发生与所购通用汽车公司的车厢内总挥发性气体无因果关系。 

      “我认为这个孩子的白血病的发生和甲醛及tvoc的超标是有联系的。甲醛及tvoc(包括苯的衍生物)都有可能导致白血病。”国际少儿肿瘤协会亚洲主席王耀平教授说。2005年3月7日,吴冬找到王耀平,对案件进行重新调查,结果得出与上次截然不同的结论。 

      王耀平认为,根据国际上最权威的肿瘤专家knvdson教授的理论,肿瘤都是经过两次突变发生的。第一次突变是由于人体的遗传基因(如酶)的缺陷造成的,但仍是正常细胞。第一次突变不发瘤,但是有毒有害物质会导致人体细胞的第二次突变,外因通过内因发生作用,就会产生癌细胞,导致白血病发生。 

      细胞突变所花的时间很短,造血细胞很敏感,增生速度更快,一般一个造血细胞从裂变到新的细胞出现,只需要20余个小时即可。所以,三至四次突变,就会导致白血病发生。甲醛、tvoc超标与朱成的急性白血病有因果关系。尽管其超标不是孩子患病的惟一原因,但是其发病的很重要的原因,这些都是有理论和临床依据的。 

      “正是我们的调查,促使法院作出重新鉴定的决定。”吴冬说。 

      车内环境尚无标准 

      朱成的案件并非孤例。2002年,李发君的妻子购买了一辆小排量的奥拓国产轿车,1个月后,身上出现大量出血点,被确诊为再生障碍性贫血,医治无效死亡。随后,李发君检测显示车内空气苯含量严重超标,而苯中毒可以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李将奥托推上被告席。 

      同一年,卢先生花69万元购买一辆美国产道奇公羊汽车。不久,便开始出现脱发、流泪、头晕等症状。5个月后,他被确诊为“甲醛接触反应”。检测发现车内甲醛含量超出国家室内环境检测标准的26倍。一纸诉状,卢也将道奇公羊送上法庭。 

      两个案子,两个结果。法院一审判处被告赔偿卢先生损失75万元,2004年4月4日,北京市二中院二审改判补偿3万元。同年12月23日,李发君的上诉,被北京市二中院终审驳回。 

      不管是卢先生的改判还是李发君的被驳回,法院依据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车内空气标准。专家透露,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的车内环境检测标准,有关部门的检测,只要是参照室内环境的检测标准。 

      “这个问题在咱们中国表现比较突出,那到底怎么办,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急迫的问题,所以我们的政府也应该制定这个标准。”中国科协工程联汽车环境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张丝佳说。 

      国外治理车内污染的经验(相关链接) 

      专家介绍,车内污染物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极大危害,甲醛可引起恶心、咳嗽、哮喘甚至肺气肿。而苯属致癌物质,轻度中毒会造成头痛、胸部紧束感等,重度中毒可出现视物模糊、心律不齐、抽搐和昏迷。 

      车内污染在国外很受关注,美国把室内和车内污染作为人类健康的五大危害之一。 

      他们解决这类问题主要通过两种办法,一是制定车内污染的健康标准。生产企业一旦违反标准,将受到处罚。澳大利亚已经把车内环境列为室内环境,在制定健康标准时,把车内环境和办公室、教室等并列。 

      二是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清除车内污染。日本汽车制造商丰田公司推出了一款“除菌离子发生器”,用来消除车内细菌和浮游物,并清除异味。日本还通过一种名为“光触媒”的技术清洁车内空气,主要是对有害气体进行氧化还原反应,将其转化为无害的水和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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